林清安
立契人:林清安, 賴賢浦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古文書
紙
1933~1933
長:25 x 寬:17 (cm)
881324.005 登記番號及順位番號ハ (印)本□□□□□□□□共有□□□□為□ 各物件ノ名下ニ記載ス (印)□□□36年12月9日□□業13、14□□□本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 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告狀為憑 申請書受附年月日 昭和五年十月二日 受附番號第四七二一號 登記濟 (印)彰化市政府 □□□□ □□駁訖 □行發□
購置
登錄號:19990011392
本物件為西元1933年(昭和8年)林清安杜賣盡根契字,張數為5張。戳記有36,為「臺中地方法院彰化出張所印」2枚、「彰化市政府換領書狀印」2枚、「書狀已發」印5枚、本案經昭和十九年所定依據證明用印4枚、中華西元1947年(民國36年)12月9日憑證印1枚、「彰化出□□」半截戳記3枚、「□□出張所」半截戳記4枚、本案件憑證印1枚、印章12枚、半截印章2枚。立契人為林清安,賴賢浦。杜賣盡根契,即買賣契約,係指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。本契約杜賣物為土地,杜賣物所在地點為彰化市彰化字市子尾。林清安將此筆土地賣與賴滄□,交易金額為金6500円。本契約之成立時間題名為申請書受附年月日,昭和5年10月2日。受附番號第4721號。由彰化市政府用印,駁訖、行發。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